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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征对象一定要当兵吗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已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只是整个征兵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百分百确定一定能当上兵。预征对象是指经过兵役登记,并进行过初审和身体目测,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符合上一年度征集新兵的基本条件的应征公民,是征兵优先挑选的对象。预征对象只是征兵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还要经过送检对象确定、体检、政审、预定兵确定、复检等环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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