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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7天怎么算的

来源:独旅网

刑事拘留37天的计算:

1、犯罪嫌疑人被处以刑事拘留的,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算;

2、一般情况下,机关应当在3日内提请批捕;

3、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

4、符合法律规定的难以实施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可以延长至30日;

5、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一、持续性侵权羁押时间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1、持续性侵权羁押时间从逮捕之日起算,先前的拘留不算。

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2、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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