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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再补缴的通知

来源:独旅网

社保不再补缴的通知:
1、对于没有足够的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国家颁布了一项新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即女性满40岁、男性满50岁,都可以申请社保补贴。通知还明确规定,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落实。因此,地方政府有升级版,即4959政策,即女性49岁以上,男性59岁以上,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领取相应的社会保障补贴;
2、并没有规定不让补缴,而是不能随便一次性补缴社保,但是这一些情况除外;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到60岁的时候,可以一次性补缴,不然领不到养老金,但最高的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企业没有按时按足额给员工缴社保,员工可劳动维权,要求企业补缴。离职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一般都允许补缴,但超过6个月就不一定了,各地政策不同,社保不要断,会影响买房、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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