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安置房离婚的分割:如果安置房是在婚内拆迁、婚内获得的,只要夫妻间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判决。如果安置房的拆迁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但是是一方在婚后获得了房产,那么安置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一、北京离婚的安置房是怎么分的?
1.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的征收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但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若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的征收被征收,以产权置换方式取得安置房,且没有缴纳任何费用,此时安置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二、婚后的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公房,一方婚前享有承租权婚后一起居住,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针对共同居住人也享有安置利益,那么安置房夫妻都享有一定比例的份额,而在婚后获得的,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婚后的安置房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要进行分割。
三、婚后娘家回迁房男方有份吗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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