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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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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情形有:

1、车辆未按规定在十字路口让行;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十字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交通规定,未发生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和通道事故;

5、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6、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

7、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

8、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机动车未按规定行驶,停车造成乘客事故;

9、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0、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1、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和管道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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