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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会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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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行为,夫妻双方经调解无效,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离婚后不需要领取离婚证。

一、法律如何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法律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标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吸毒的行为,都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丈夫出轨不肯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不肯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丈夫出轨不肯离婚,但妻子要求离婚的,妻子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判决离婚,妻子应当向提交丈夫出轨的证据,以此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同意离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

三、想要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时,可以向人民起诉离婚,若是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就不需要另一个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方有重婚、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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