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该增加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