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开的药,只有在药品目录内才可以报销。可以报销的药品,有两大类:
1、甲类药:临床治疗必需的,使用广泛、疗效好,由国家统一制定,可以100%报销;
2、乙类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价格稍高;只能报销部分费用。
主要包括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费用。很多常见的诊疗项目;如挂号费、出诊费、义眼、义肢等器材、美容增高、健康体检等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报销普通病房的床位费;而高端病房、特需病房的不会报。除此之外,护工费、膳食费、急救车费等生活服务也是不能报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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