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拆迁,通过产权置换为被拆迁人提供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安置人员的确定不仅仅依据户口,还需考虑生存依赖、权利义务关系和其他因素。当事人迁出原籍后,不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损坏后,原集体有权收回。迁出需要办理迁移证件和户口注销手续,迁入城市需提供相应证明,边防地区迁入需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的规定,拆迁人以产权置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
应安置人员是房屋被征收拆迁时,需要得到安置的人员,他们并不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共有人身份确定的,而是根据户籍确定的。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
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后,就不再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在该村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损“坏后,应由原集体无”偿“收回。
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拓展延伸
户口迁出后,老家拆迁是否影响我享受安置房?
户口迁出后,老家拆迁对您是否能够享受安置房有一定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是面向本地户籍居民的,因此户口迁出可能会对您的资格产生影响。然而,具体的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您需要咨询当地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得准确的信息。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原居住地的拆迁安置办公室联系,了解是否有特殊规定或适用于您这种情况。综上所述,户口迁出和老家拆迁可能会对您的安置房资格产生影响,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具体信息。
结语
户口迁出和老家拆迁可能会对您的安置房资格产生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通常面向本地户籍居民。因此,户口迁出可能会影响您是否能够享受安置房。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您还可以联系原居住地的拆迁安置办公室,了解是否有针对您情况的特殊规定或。综上所述,户口迁出和老家拆迁对您的安置房资格可能会产生影响,请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