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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受理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提出。人民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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