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用人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
(2)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5)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需视以下情况而定: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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