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没有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不是主刑,驱逐出境是对外国人适用的一种附加刑,对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可以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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