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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夫妻一起贷款是不是各自贷款额相加?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公积金夫妻一起贷款不是双方贷款额相加。

公积金扣款夫妻不可以同时扣,只有一方银行卡余额不足时,才会累计从配偶方银行卡扣除剩下月供。因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夫妻之间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个是主贷人,一个是次贷人,系统在扣款时,会优先扣除主贷人的还款银行卡,只有在系统扣款时,主贷人绑定的银行卡不足还清本月月供,才会扣除次贷人的还款银行卡。

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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