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别人品牌是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除了处罚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3、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
一、品牌侵权假冒的危害
1、价格混乱:吞蚀消费者对品牌的信心、满意度和忠诚度,直接影响了品牌价值和形象;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2、销售疲软:网络侵权假冒乱价销售,影响渠道专柜销售及利润,导致品牌投入和收益不匹配,使经销商对产品品牌失去信心:当窜货引起价格混乱时,销售商对品牌的信心就开始日渐丧失,最后拒售商品;利润的大幅减少会使经销商的正常销售受到严重干扰;
3、渠道受阻:经常性的区域间窜货现象会扰乱公司的营销,给公司对产品的发展战略规划带来阻碍;渠道环节的实际采购量和销售量存在差异,使公司生产配送环节存在配给紊乱;
4、市场无序:低价可能带来某个市场短期的虚假繁荣,时间一长如果对低价处理不当,经销商还可能反戈一击,
调头投入竞争者的怀抱;作为一种市场顽疾,会引发的连锁反应,很可能将企业置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导致区域市场的崩溃。目前针对以上的侵权问题处理方案:通过在淘宝网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上进行投诉的方式进行管控。
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
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
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
(2)对被告要求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
(3)受理原则不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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