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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被告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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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事纠纷被告应诉的方法:

1、可以根据起诉书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2、答辩状应当在限期内提交;

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果被告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申请管辖异议;

6、为原告的起诉准备自己的证据。

以后根据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实由被告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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