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企业多久给员工买社保
企业需要在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的缴纳对于企业来说是强制性措施,如果企业没有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申请缴纳是违法的。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员工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二、劳务公司要为劳务人员交保险吗?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要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购买社保。签署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而签署劳动合同则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
三、在试用期内公司不缴社保怎么办?
如果大家在工作中遇到试用期公司不为自己交社保且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不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
3、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保,根据规定,单位和职工在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于此同时职工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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