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分公司没有法人代表,也没有法定代表人。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可以签合同。只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就行,分公司有些没有法人地位,其对外签订合同要经过授权许可,合同上应当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如果分公司违反合同条款出现违约,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不经授权也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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