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迁入农村后成为农村户口,应享有村民待遇,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征地拆迁有补偿,包括人头、户口、土地面积、房屋质量等,补偿方式多样。补偿有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前迁入有补偿,后迁入无补偿,包括社保。
法律分析
1,城市户口从迁入农村之日起就是农村户口了,不再是城市户口了.就应当享有该村村民的一切待遇(迁入时与村里签有协议,协议条款规定哪些待遇不能享受的除外).2,征地拆迁是有补偿的,补偿方法包括,按人头,按户口,按土地面积,按房屋质量和面积.补偿客体包括现金补偿,宅基地安排,安置房分配,社保等等.3,征地拆迁补偿是有截止日期的,截止日期之前迁入的,计算人口有补偿,截止日期之后迁入的,不计算人口,没有补偿.能不能给你买社保,看你是在什么时候迁入的,如果是在截止日期之前迁入的,当然应当给你买,如果是在截止日期之后迁入的,按人头补偿部分你什么都没有,当然包括社保了,不可以给你买社保.
拓展延伸
城市户口迁至农村户口,如何处理拆迁补偿问题?
当城市户口迁至农村户口时,处理拆迁补偿问题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适用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合法居民,而农村户口属于农村范围,拆迁补偿并不适用。然而,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如果农村户口迁至城市且涉及到农村土地的拆迁,可能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权益保障,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合理处理城市户口迁至农村户口的拆迁补偿问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农村户口不适用于城市拆迁补偿。然而,《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转让,迁入城市后涉及农村土地拆迁的情况可能享有补偿。具体操作及权益保障应根据当地确定。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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