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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工伤死亡待遇

来源:独旅网

一、什么是非工伤死亡?

一般来说,企业员工死亡类型分为三类:因公死亡、因病死亡和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指的是员工的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无法认定为因工死亡的情形,非因工死亡的情形和因公死亡相反。

二、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哪些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

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博兴)、200元、180元

(1)建国前参加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2)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3)兼有(1)、(2)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4、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1)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母(包括养母)、妻未从事固定报酬的工作;(不满50周岁,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能够维持相当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的,不应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如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它收入来源,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龄未满l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龄未满l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6)一次性处理,父母通常计算至72岁(中国人平均寿命),孩子计算至18周岁。

三、有哪些特殊情形不是非工伤死亡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所以我们要辨清工伤死亡和非工伤死亡,因为二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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