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拖欠货款不给的,处理方式如下基局:
1、可以通过向起诉要求还款,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段迹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具体情况搏燃让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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