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标准调整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标准调整

来源:独旅网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按社会平均工资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按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物价补贴发放;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按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放。

法律分析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几个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拓展延伸

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保险金调整方案

根据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保险金调整方案,旨在确保退休人员在不幸离世时能够享受到合理的保险金待遇。该方案将通过综合考虑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缴纳保险费用、个人贡献等因素,对死亡保险金进行调整。调整将根据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以确保退休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该方案还将考虑退休人员的家庭状况和经济困难程度,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关怀和支持。通过该调整方案,企业单位将更好地履行对退休人员的责任,为他们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结语

通过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相应,我们确保了退休人员在离世时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险金待遇。调整方案综合考虑了工作年限、保险费用和个人贡献等因素,保证了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同时,也关注了退休人员的家庭状况和经济困难程度,给予了适当的关怀和支持。通过这一调整方案,企业单位履行了对退休人员的责任,为他们的家庭提供了必要的经济保障,让他们在晚年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