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九条 有的自由.要求,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缺乏意志,不履行义务,不符合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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