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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债务注销该怎么办

来源:独旅网

本文讲述了合作社解散后清算的相关规定。清算组成员应该在解散原因出现后的十五天内从成员中选出,然后开始进行清算。如果超过期限还不能组建清算小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的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人民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及时地指定该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合作社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应该在解散原因出现后的十五天内从成员中选出,然后开始进行清算。超过期限还不能组建清算小组的,则小组成员和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的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人民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及时地指定该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指定清算组成员有哪些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组应由依法成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和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事务所组成。此外,根据公司规模、业务范围、清算目的和清算难度等因素,还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指定清算组成员时,需要考虑清算组成员的性、专业性、熟悉程度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可以不予认可,并重新指定符合要求的清算组成员。

总之,指定清算组成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确保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合作社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应该在解散原因出现后的十五天内从成员中选出,然后开始进行清算。如果超过期限还不能组建清算小组,小组成员和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的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人民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及时地指定该成员组建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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