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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刚签订不想做了,怎么办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不想从事该份工作了的,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则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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