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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适用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独旅网

该段内容描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且确有悔改表现的情况下,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得假释。

法律分析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

2.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拓展延伸

假释适用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假释适用的具体标准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已不能继续执行而需要假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经人民法院依法假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经公安机关依法报请人民检察院核准假释的。

结语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况下,可以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不得假释。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我国对犯罪分子刑罚的严谨和公正,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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