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登记结婚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然而,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符合以下情形,人民应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适用前两项规定,双方离婚是必要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不退。
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拓展延伸
离婚后是否应退还彩礼:女方权益保障与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
离婚后是否应退还彩礼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从女方权益保障的角度来看,如果彩礼是由女方家庭支付的,离婚后应当考虑退还。彩礼在婚姻中起到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保障的作用,离婚后女方可能面临经济困难,退还彩礼可以帮助她重新开始生活。然而,也有人认为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离婚后不应退还,因为它是在婚姻关系中给予的,不应以离婚作为条件。此外,彩礼的退还也需要考虑夫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婚姻期间的财产分割情况。因此,在决定是否应退还彩礼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公平原则,确保女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要尊重传统习俗和夫方的经济能力。
结语
在离婚后是否应退还彩礼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从女方权益保障的角度来看,如果彩礼由女方家庭支付,考虑退还是合理的。彩礼在婚姻中扮演经济支持和保障的角色,退还可帮助女方重新开始生活。然而,彩礼是传统习俗,离婚不应成为退还的条件。退还也需考虑夫方经济能力和财产分割。因此,应综合考虑双方利益和公平原则,保障女方权益,尊重传统习俗和夫方经济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