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及补偿资格原则。征地补偿费应公平公正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男女平等享有权益。补偿款应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补偿款分配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合规。外迁户和嫁城妇女应享受同等待遇,嫁农女应享有土地承包权。了解征地补偿款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一、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
1、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征收或征用农民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征收或征用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权益。
3、专款专用原则。对征地补偿费要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储存,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4、民主议定及合法性原则。土地补偿费分配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经民主程序产生的决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法规。
二、补偿款的资格
1、外迁户的成员资格。对于通过合法的准迁手续迁入,且已经履行了本村村民交纳“乡统筹”、“村提留”及参加农村集体组织公益事业活动等义务的,应当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待遇。
2、嫁城妇女的成员资格。所谓嫁城妇女,即与城镇居民结婚的妇女。因目前的户籍管理政策方面的原因,有的嫁城女户口不能迁入男方落户而其户口仍在原籍,甚至其本人仍然保留土地承包权。对于这类嫁城女,应当享有同等的分配待遇。
3、嫁农女的成员资格。根据我国农村传统习俗,妇女出嫁后一般都在婆家生产和生活,通常在婆家享有土地承包权。
也许对大家会有一些帮助。确实,居住之地忽然不属于自己了,起码要补偿款至少要让自己满意,这些征地补偿款的相关规定应该也值得亲自去了解。当然,觉得这篇文章没有实际用处的呢,也请咨询专业律师,相信大家会得到满意的答复的。
结语
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应坚持被征地农民优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分配使用,专款专用于规定用途,遵循民主合法程序。补偿款资格应包括外迁户成员、嫁城妇女及嫁农女。了解征地补偿款规定对我们有所帮助,确保补偿款能满足我们的合理期望。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满意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 第八十五条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帮助进行经济开发。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关于扶持贫困地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组织贫困地区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使用扶贫资金,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扶贫开发应当坚持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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