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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受骗后,如何维权?

来源:独旅网

如何应对诈骗和网上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诈骗后,首先收集证据,报警处理,协助冻结对方银行卡,申请财产保全并起诉。网上诈骗超过3000元,保留证据后报案或举报,相关部门会立案调查。诈骗金额的划分为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各地法院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分析

一、遇到诈骗上当了怎么办

1、首先收集被诈骗的证据,然后去当地公安局报警处理。然后协助公安局去银行冻结对方银行卡,防止对方转移该笔财产。最后如果公安不予立案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诉请财产保全,冻结该银行开内容的存款然后起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被网上被诈骗了怎么办

1、被网上诈骗的,首先要保留证据,如果诈骗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则受害人可以报警或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当事人也可以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举报,举报次数达一定值,相关部门也会立案调查。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结语

在面对诈骗时,及时采取行动至关重要。首先,收集证据并向公安局报案,协助冻结对方银行卡以防止财产转移。如果公安不予立案,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银行存款并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较大者将受到相应刑罚。对于网上诈骗,保留证据后,若金额超过3000元,可报警或到派出所报案。举报也可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相关部门将立案调查。各地法院、检察院可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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