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哪些是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有哪些是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