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不可以开具不利于劳动者的离职证明。单位不能在离职证明上体现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这么做,即显得单位格局不够,也触犯了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离职证明的内容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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