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并不是职工一个人缴纳,而是由职工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的。如果职工没有工作单位,则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自行缴纳其医保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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