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企业不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职工可从基金获得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或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事故保险企业不负责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7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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