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据诈骗罪未遂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进行5000元以上、单位进行10万元以上的金融票据诈骗活动应予追诉。根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金融票据诈骗数额较大者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可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情节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作废的票据、冒用他人票据、签发空头或与预留印鉴不符的票据骗取财物等。
法律分析
票据诈骗罪未遂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拓展延伸
票据诈骗罪未遂的法律后果与惩罚
票据诈骗罪未遂的法律后果与惩罚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一般情况下,即使未成功实施票据诈骗罪,但仍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的票据诈骗罪,可能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此外,被判定为未遂的票据诈骗罪的个人或组织,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法律也可能规定对未遂的票据诈骗罪采取特定的惩罚措施,如监督、教育或社区服务等。总之,对于票据诈骗罪未遂,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依法进行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惩罚。
结语
票据诈骗罪未遂虽未实施,但仍可能受到严厉法律制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判处未遂票据诈骗罪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同时,个人或组织还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还可采取监督、教育或社区服务等特定惩罚措施。综上,法律将根据情况判断,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后果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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