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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事寻衅罪的定罪条件法律问题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构成本罪应当满足如下四要件:1、侵犯的客体:公共秩序2、客观方面:(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3、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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