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仍可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即使被告人在开庭前未委托辩护人,也可在开庭后委托。侦查机关、和应及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应告知办案机关。
法律分析
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仍然可以委托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即使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没有委托辩护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后委托。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拓展延伸
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能否选择自己辩护?
在一般情况下,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仍然有权选择自己辩护。根据法律程序,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来代表自己进行辩护,这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委托辩护人可能会受到一些和条件。可能会要求被告人提供充分的理由,说明为何需要更换辩护人或者为何未能提前委托辩护人。此外,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公正审判的原则,来决定是否允许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选择自己辩护。因此,被告人应及时向提出相关请求,并在法庭上说明自己的理由和意愿。最终,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后仍然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即使被告人在开庭审理前没有委托辩护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后委托。被告人应及时向提出相关请求,并在法庭上说明自己的理由和意愿。最终,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人民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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