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独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判拘役6个月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拘役6个月对子女有影响吗?

来源:独旅网

拘役判决对子女有影响,孩子档案中会有犯罪前科记录,影响其、征兵、公务员招募等审查环节。拘役三个月不能取保候审,只有判决尚未生效的犯罪嫌疑人才可申请。判拘役的罪犯符合条件时,可暂予监外执行。拘役判决会被记录在当事人档案中,对子女在审查环节中产生影响。

法律分析

一、判拘役6个月对子女有影响吗?

会影响子女,拘役是一种刑罚,以后孩子档案中关于直系亲属的记载就会有犯罪前科记录,对孩子以后的、征兵、公务员招募等涉及审查环节的时候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二)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二、判拘役三个月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案件在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措施,已判决的服刑的,此时已刑事诉讼活动已经结束.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三、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被判处了拘役,那不管是对以后小孩的当兵或者是上学,或者是考公务员等都会有所影响,只要当事人是承担的刑事责任,那么就一定会记录到当事人的档案中,以后对子女再进行审查的环节中,就会看到当事人有过犯罪记录。

结语

判处拘役对子女有着潜在的影响。拘役作为一种刑罚,会在子女的档案中留下犯罪前科记录,对其未来的、征兵、公务员招募等审查环节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无法申请取保候审,而判拘役三个月以上的罪犯也无法监外执行。因此,当事人需意识到拘役判决可能对子女的未来产生的不利影响,犯罪记录将在审查环节中被考虑。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六节 奖惩 第五十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