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死亡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范围内,垫付一定的抢救费用,但有权追偿致害人。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损害和受害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失、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予以免赔的两种情形。除醉驾外,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事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偿。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拖着不赔偿,人身损害由交强险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在哪些情况下不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等致人伤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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