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不合理。彩礼是赠与行为,离婚时不应返还。彩礼返还的条件包括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和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返还彩礼作为离婚条件是不合理的。彩礼本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彩礼无需返还。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了三个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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