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费交错了能退。
交错的电费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电费交错了,退还的方式如下:
1、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退费,用户可以到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电费退费业务,需要携带户主身份证、购电卡、电费以及电费账单等相关资料;
2、网上银行办理退费,用户可以通过供电公司的网上银行办理电费退费业务,只需要登录银行账户,在电费管理页面中选择退费即可;
3、拨打供电公司客服热线办理退费,用户可以通过拨打供电公司的客服热线,选择人工服务办理电费退费业务,需要提供购电卡号、户主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退费,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电费退费业务,只需要登录相应的支付平台,选择电费退费即可。
综合上述,网上交电费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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