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
3、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因不续签所支付的补偿金中根本就不包含加班费,因为在劳动关系中只要涉及到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都应该按照员工平时正常工资所得进行计算,类似于加班费或者年底奖金等这些,这都不能正常的反映员工的平均工资。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公司不续签合同赔偿、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
1、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般是1个月工资。
2、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3、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4、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5、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劳动者不续约的都要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8、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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