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一、无效婚姻政策制度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被宣告无效后都有哪些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包括:
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5、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民法典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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