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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纠纷要怎么处理

来源:独旅网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如下:

1、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如何解决纠纷;

2、协商不成可以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解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如果还是没有解决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征收部与被征收人依照相关的规定就补偿方式、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按迁明原、补偿金额和支付德物灯立后,一方当事人不愿行升他的这约难的义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论。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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