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拘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拘押在拘留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人民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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