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本身丧失了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其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是早晚的事情。所以,为了切实保护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仅要为现在考虑,更要为被扶养人以后的生计考虑,应当支持被扶养人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不能通过判决直接剥夺了将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