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宠物狗在办理营业执照后,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在此种情况下,卖狗不是违法行为;销售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以及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卖狗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动物防疫法》 第十三条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批准后执行,并报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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