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是否会加刑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一般不会加刑。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误提出抗诉,否则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后才会加刑。二审人民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理的案件,除新的犯罪事实和人民补充起诉外,原审人民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上诉不加刑的范围是什么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3、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4、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5、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6、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7、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重新。
三、刑事二审后申诉程序
1、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提出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提出申诉,人民未受理的。2、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申诉;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
人民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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