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羁押不属于处罚,只是一种人身自由的方式,充其量是临时的强制措施,羁押不是一种的措施,是一个法律名词而已。俗称关押。羁押即不属于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刑事处罚。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刑事处罚是指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还有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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