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分开多久时间均不成立判决离婚的前提。但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分居满2年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考量因素。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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