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自离有工资,劳动者要离职的,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结算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