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初步核实的环节,一般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实施细则又进一步明确,“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纪检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承办的纪检监察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 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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